第370章 立法(1 / 1)

由于大明王朝已经跨入了现代,当前的律法条例,早就不能满足现状。

特别是在最近五年时间里,发生了许多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朝廷迫切需要制定新的法律,来规范社会秩序。

立法,乃国之根本,不得马虎。

幸好有后世可以参考,朱祁钰本可以完全默写出来。

只是,他不想那么做。

在大明王朝的发展路途中,他一开始扮演的是引路人的角色。

可随着科技进步,科举招收进来大量人才,七大研究所拥有自主研发的能力,便渐渐不再需要朱祁钰的理论指导。

他只需要定个研究方向,那群科学家就会自己捣鼓出新的东西。

“不能什么事情,都让我一个人做完。”

授人予鱼,不如授人予渔。

因此,朱祁钰便联想到,他准备让最看好的三位皇子,亲自参与到新律法的立项工作之中。

本来,最开始看到冯琛那篇策论的朱祁钰,内心十分愤怒。

他觉得此人属于是头发长见识短的玩意,典型的狭隘思维。

如今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,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,偏偏就要站出来唱反调。

关键是,他抨击就抨击了,还是仅靠臆想去批判,没有列出任何一项数据,一直在重复“我听说”,“我朋友”之类的话术。

如果说,批判现在社会发展太快,那完全是属于蠢货的范畴。

可是,为外国民众发声,抵制大明王朝的驻军行为,那就是纯粹的坏。

典型的圣母。

朱祁钰是真想一刀子砍了这厮,但转念一想,似乎冯琛也还有点用处。

至少可以唤醒皇子们的辩论之心,让他们重新思考,当今社会仍有哪些不足,应该如何补救?应该如何避免发生?

于是,便有了今晚的会面。

“太子所言,当真有一定的道理。”

朱祁钰赞许的点点头。

刚才太子朱见济提到的便是现代的《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》。

明朝过去的社会主体是“士农工商”,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“工人阶级”。大量的雇佣关系属于主仆、师徒、佃户与地主的关系,具有强烈的人身依附性,由习惯法和《大明律》中零散的“雇工人”条款调整,其地位远低于雇主,根本谈不上权益保护。

可现在呢?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好,从商,显然成为了一个不错的赚钱途径。

再有,朝廷公开了蒸汽机的专利技术,让民间的工厂,如雨后春笋般生长。

为了避免资本家对普通工人的剥削,建立《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》,保护作为独立法律主体的“劳动者”的权益,成为了当务之急。

如签订劳动合同、规定最低工资、最长工作时间、休假制度、劳动安全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退休养老金等。

二皇子朱见澄所说的内容,也是在《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》的范畴之内。

至于三皇子朱见潡提到的“抑制房价”的内容,本身就不适合立法。

因为房价的高低,不会受律法的管控,而是完全取决于市场需求。

不是说,法律规定最高售价是多少,房价就一定会跌落到那个范围之内。

这种做法,本身就是不合理的。

要想让房地产市场降温,最行之有效的,便是严格管控开发商的资金流动。

严格管控开发商的资金流动,是短期内抑制房价过快上涨、迫使市场降温的一剂‘猛药’,效果显著且直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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